《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实施一周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案例超两百起
规范精准科学用好问责“利器”
●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实施一年以来,各级纪委问责案件的数量不断上升,充分反映了问责的常态化,问责已经成为执纪的重要方式,并成为推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利器”
● 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两者紧密结合。基于此,围绕党中央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执纪监督,正是党内问责制度的一大特色
● 在问责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方面:一是问责成效层层递减,基层的假问责、乱问责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具有复杂性问题的问责力度仍然不足,导致类似相关问题很难铲除。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不断提升问责制度运用的规范性、精准性和科学性,发挥问责制度的综合效应
□ 本报记者 陈 磊
□ 本报见习记者 刘紫薇
截至今年9月,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实施已满一年。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信息发现,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集中通报的问责典型问题和案例有240多起,问责领域涵盖扶贫、疫情防控等。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问责条例》修订实施一年以来,各级纪委问责的数量不断上升,充分反映了问责已经成为执纪的常态和重要方式,成为推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利器”。
问责成为执纪常态
有效督促干部履职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文国栋还是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初被曝光的祁连山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就发生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这意味着,青海省纪委监委针对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启动的追责问责风暴仍在继续,此时的文国栋被任命为青海省副省长还不满两个月。
文国栋生于1968年,青海西宁人。
根据公开资料梳理,文国栋的仕途从秘书起步,曾任青海省湟中县委办公室秘书、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办公室秘书、海北州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1年6月,文国栋转任青海省门源县委书记。4年后,赴任海西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跻身副厅级领导干部。
2012年8月,文国栋被明确为正厅级,次年2月担任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州委书记,随后3年多一直主政玉树州。
2015年7月,文国栋回到海西州,担任海西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今年7月22日升任青海省副省长。
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曝光后,今年8月5日,青海省纪委监委调查组成立,同步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今年8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针对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青海省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涉嫌失职失责等问题立案调查。
经初步调查核实,海西州委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梁彦国,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李永平,对非法开采问题,在监管上失职失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青海省委研究决定,免去梁彦国、李永平职务。
9月6日,作为梁彦国、李永平的直接上司,文国栋主动投案。
9月9日,青海省委召开会议,传达中央文件精神,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文国栋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会议指出,文国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表现,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的表现,是以权谋私私欲膨胀的表现,是放松世界观改造的表现,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不清醒的表现,既破坏了自然生态,也破坏了政治生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实施一年来,以问责“利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已成为各地各部门的行动自觉。
《法治日报》记者统计发现,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已经集中通报问责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240多起。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向《法治日报》记者称,《问责条例》修订实施一年以来,各级纪委问责案件的数量不断上升,充分反映了问责的常态化,问责已经成为执纪的重要方式,并成为推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利器”。
问责防控疫情不力
推动中央决策落实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今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今年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要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惩处。
同一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4批各地集中通报疫情防控失职失责典型问题,其中河北3起、湖北6起、浙江两批10起。
次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4批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湖北通报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失职失责问题”。
针对反映湖北省红十字会在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中的有关问题,湖北省纪委监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湖北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接收和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信息公开错误等失职失责问题。“决定免去张钦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职务,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湖北省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总计点名处分3名领导干部,除了张钦之外,给予湖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陈波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湖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勤党内警告处分。
“抗疫斗争开展不到一个月,防控任务较重的湖北、广东、浙江等6省市纪委监委,共查处疫情防控不力等问题9600多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
《法治日报》记者统计发现,今年1月至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总计集中通报100多起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典型问题与案例,200多人被点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对《法治日报》记者称,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未有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目前全球有2800万人感染新冠病毒,包括美国在内的众多国家深陷其中,而我国则取得了疫情防控重大胜利,创造了众多奇迹。
任建明认为,我国之所以能做到这些,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和问责工作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使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及时、准确的贯彻和执行。
在宋伟看来,疫情防控是今年以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中之重,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疫情防控的问责力度,这不仅是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举措,也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政治意识。
假问责乱问责仍存
问责规范性须提升
今年1月,因阳市烟花厂重大爆炸事故和谎报事件,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29名公职人员追责问责。
2019年12月4日,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3号工房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44.6万元。
湖南省纪委省监委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浏阳市澄潭江镇原党委书记刘法裕指使,镇党委镇政府部分班子成员参与,浏阳市个别领导干部默许纵容,部分领导干部失察造成的有组织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谎报事件。
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事件中失职失责和谎报的澄潭江镇、浏阳市、长沙市和湖南省省应急厅总计29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其中,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在爆炸事故及谎报事件中失职失责失察、负有领导责任的浏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新伟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黎春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长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建平诫勉。同时,对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龚伟兵等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问责处理。
问责的领域并不局限于重大安全事故,还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
今年8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山东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
山东省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理事长彭建林因党委领导弱化及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正是其中一起典型问题。
通报称,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彭建林担任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期间,奉行“好人主义”,导致医院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合并召开,变成原院长段明福的“一言堂”,医院党委会和党委书记职权弱化,党内监督乏力,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破坏了单位政治生态,其后段明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彭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信息,还有扶贫领域因失职失责被集中通报的典型案例。
例如,今年7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陕西通报4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2019年2月,凤县扶贫办拨付唐藏镇林麝产业扶贫基地建设资金120万元,但由于合作洽谈进展缓慢,直至2020年4月唐藏镇才与合作方签订协议。2020年3月县扶贫办拨付唐藏镇资金25万元用于修建香菇扶贫示范园,截至2020年5月,仅有17.8万元形成实物工程量,近30%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这两起脱贫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的发生,影响扶贫产业发展。
对此,唐藏镇党委书记张继军、镇长杨晓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张继军、杨晓东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法治日报》记者统计发现,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重大安全事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等领域总计通报典型案例和问题140多起。
在任建明看来,根据《问责条例》,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两者紧密结合。基于此,围绕党中央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执纪监督,正是党内问责制度的一大特色。
宋伟认为,这些领域问责案例较为集中,反映出当前领导干部失责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领域性特征,也说明各级党委纪委紧盯这些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关的领域,发现问题即通过问责方式倒逼责任落实。
“《问责条例》实施一年以来,问责“利器”的运用得到了整体性提升,然而在问责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方面:一是问责成效仍然存在层层递减,基层的假问责、乱问责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具有复杂性问题的问责力度仍然不足,导致类似相关问题很难铲除。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不断提升问责制度运用的规范性、精准性和科学性,发挥问责制度的综合效应。”宋伟称。
制图/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