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北邮主页/ 党委宣传部/ 联系我们
权威信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习专题 ->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题 -> 权威信息 -> 正文

全国应急响应级别汇总:5省份处于二级 24地降为三级

发布日期:2020-05-08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唐述权、王政淇、白宇) 5月8日,广东、上海决定,自2020年5月9日零时起,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人民网统计梳理的全国各省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汇总表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无一级响应级别省份,二级响应级别省份5个,三级响应级别省份24个,四级响应级别省份2个。

一级响应启动集中于1月24和25日,5月2日全部调整完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地迅速响应,浙江、广东、湖南3个省份于1月23日率先启动一级应急响应。1月24日(除夕),15个省份启动一级响应,其中湖北省由1月22日启动的二级响应调整为一级响应。1月25日,新疆等12个省份启动一级响应。1月30日,西藏由此前1月27日的二级响应调整为一级响应,至此,全国31个省份均已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各地对一级响应级别进行调整的时间集中于2月底和3月初,其中京津冀三地于4月30日同时调整为二级响应。随着5月2日湖北省响应级别调整为二级响应,全国31个省份的一级响应级别全部调整完毕。

目前应急响应级别分布:仅6地为二级响应,青海新疆为四级响应

截至5月8日,二级响应级别的5个省份为:北京、天津、河北、湖北、西藏。其中,西藏部分地区按三级响应管理。

三级响应级别的24个省份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广东、上海。

四级响应级别的2个省份为:青海、新疆。

响应级别调降情况:有的直接从一级降为三级,有的连续逐级降低

北京、天津、河北、湖北、西藏等5个省份的应急响应级别是从一级降到目前的二级。

内蒙古、辽宁、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份则是从一级响应直接降到三级。

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宁夏、广东、上海等17个省份逐级降低,从一级降到二级,再从二级降到三级。

新疆的响应级别也是逐级降低,从一级降到二级,再降到三级,最后降到最低级别的四级。

青海是从一级响应直接降到三级,再从三级降到四级。3月6日,青海已是四级响应地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共四级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级别下调,表明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所降低,应对疫情的组织实施部门也随之下调。调整为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下级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

热点新闻

北邮要闻

- 更多 -

电子信箱:news@bupt.edu.cn   新闻热线:010-6228203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邮编:100876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5064445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