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北邮主页/ 党委宣传部/ 联系我们
北邮要闻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北邮要闻 -> 正文

北京邮电大学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11-14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11月13日下午2:00,在行政办公楼502会议室,王亚杰书记主持召开了校级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10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王亚杰书记开篇指出,新印发的《实施意见》跟以往的文件相比较,增加了很多新的内容,是党中央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高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的全面具体的实施意见,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要求,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要求、做出规定,规格高,内容实,点穴准,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他结合上级文件,围绕《实施意见》关于“党委领导什么、怎么领导”“校长负责什么、如何负责”和“党委与行政怎样协调运行”等三个问题进行了具体比较分析,阐明了《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随后,中心组成员集体研读了《实施意见》全文。每位校领导都结合学校实际和切身体会,摆问题、谈认识、找差距,提建议,议对策、谋发展。讨论积极主动、热烈深入。

大家一致认为,《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长期以来,我校能够切实坚持和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规范和执行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决策运行制度,学校领导班子呈现出风正、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继续按照《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和领导水平,保证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王亚杰书记总结中首先指出,今天的学习很有成效,关于《实施意见》,在座的在认识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改革开放以后,高校进行过改革领导体制的探索,党中央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确定高等学校全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写进了高等教育法,符合中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20多年来,这一制度为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其次,王亚杰书记指出,《实施意见》强调,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各项任务完成。《实施意见》从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党要管党等方面,概括了党委的10项工作任务,对党委领导的内容和途径作了规定。同时对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作了明确,对党委议事决策制度进行规范。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需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只有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发挥教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才能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最后,王亚杰书记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领导班子成员须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夯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思想基础,严格规范遵守学校会议制度和决策规则,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带头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更好地履职尽责,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照相:范围;摄像:李晓松;网络编辑:娄景立;微博微信推送:马莎)

热点新闻

电子信箱:news@bupt.edu.cn   新闻热线:010-6228203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邮编:100876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5064445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