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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关于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9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2014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教党[2014]33号)精神,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断奋斗,按照校党委统一要求和部署,现就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师生参加公祭烈士活动

烈士纪念日当天,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公祭烈士活动,组织师生瞻仰烈士陵园和烈士墓,并敬献鲜花。或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积极收看收听中央举行的公祭烈士活动的实况和新闻,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组织召开纪念英烈主题座谈会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积极组织开展“国庆勿忘祭英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了解诸如李白烈士等生平事迹、拜访老战士等活动。让师生进一步了解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无数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矢志奋斗、英勇牺牲的光荣事迹。通过座谈会,激励北邮学子更好地将革命先烈前赴后继、奋勇献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转化成为奋发有为实现中国梦的不竭精神动力。

三、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开展网上纪念烈士活动

烈士纪念日前后,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倡导北邮师生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通过网上祭英烈、网上专题展览、网上阅读及征文比赛活动、微电影创作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烈士精神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设施,广泛宣传烈士精神;在“邮苑之声”网站开辟网上缅怀纪念烈士栏目,在北京邮电大学官方微博、微信等开展网上纪念烈士活动。

四、开展志愿服务

在烈士纪念日前后,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可组织动员师生以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的形式,到烈士陵园、爱国主义基地等地,参与技术维护纪念设施、提供义务讲解、清扫纪念地环境卫生等活动,以实际行动纪念先烈。

五、举行国庆节升国旗活动

国庆节当日,学校(一校四园)同时开展升国旗仪式,表达广大师生对祖国的美好祝福,激发师生的爱国热情,继承先烈们的遗志,奋发有为,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

六、认真组织,突出实效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纪念活动庄严、肃穆、隆重,增强纪念活动的感染力,触动师生心灵,提高活动效果。

烈士是挺立在民族身躯里的不屈脊梁,是流淌在民族血脉里的源源动力。我们相信,每一次烈士纪念日的到来,都是一次神圣的悼念,一次记忆的唤醒,一次灵魂的洗礼。烈士的伟大精神,必将在中华大地世代传承、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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