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活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07-06-18 来源:宣传部



6月18日下午,在办公楼501会议室学校党委召开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活动,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并对贯彻落实《规定》工作做出了部署。会议由党委牟文杰副书记主持,党委王亚杰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首先由纪委副书记王明辰宣读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全文,鲜明指出此文件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是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并重申的重要纪律要求。 其次,由牟文杰副书记传达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李胜利司长在兰州大学研讨会上作出的对此文件精神的理解和贯彻要求。牟书记指出了文件出台的背景、原因,并结合相关案例,翔实鲜活的解释了文件精神,深入剖析了此项文件所具有的重大意义,指出此文件有效地促进了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善、促进了党员廉洁自律、体现了国家和党中央对党员的关心和爱护。同时,牟文杰副书记还结合实际,详细阐述了对“隶属”、“制约”、“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重要概念的理解。最后,牟文杰副书记提出要求:各党委要认真、及时传达文件精神,要将《规定》传达至每一个共产党员;要按照北京市委和教育部规定的时限内执行;要明确文件适用范围;加强学习并对照文件,积极进行检查,并将反映情况及时上报给校纪委和组织部,同时,学校受理举报。 最后,王亚杰书记高度评价了文件的在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王书记指出,《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保护我们党的肌体健康,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文件的出台又一次为全体党员敲响了警钟。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廉政自律建设,对反腐败斗争常抓不懈,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王书记着重指出,坚持廉政建设,是确保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确保社会主义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坚持廉政建设,是实现党的最高利益的保证;坚持廉政建设,是保证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坚持廉政建设,也是对党员的一种保护。因此,王书记明确表明学校党委的态度,一定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希望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在党内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并提出在新时期,要从时刻“绷紧一根弦”变成“架起一条高压线”,全体党员要明确政策界限,研读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校的廉政自律建设工作。(摄影:刘如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