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教育部印发通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统筹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正常、安全、错峰开学。
通知要求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政策要求和本地本校实际,制定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方案,及时发布开学通知,明确返校要求,分类有序做好学生返校安排。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确需线上教学的,要做好预案。
通知要求加强师生返校防护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统筹学校所在地和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类妥善做好政策精准对接。多形式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健康教育知识与技能。教育引导师生返校途中有效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足量防护用品,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通知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细化完善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全面细致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适时动态调整防控举措,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和消杀。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多场景应急演练。落实“四早”要求,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建立协作机制。
通知要求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坚持和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认真履行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高效运行。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区域统筹,加强政策部署、服务引导、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加大对条件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