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控区
1、封控区内人员应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做到“足不出户”,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2、封控区内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3、在取物品、核酸采样、扔垃圾等开门环节应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于开门前后做好手卫生。因就医等特殊原因外出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
4、封控区内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5、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6、居室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
7、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没有水封条件的,在使用后应加盖封堵,或使用硅胶垫、胶带等材料进行封堵。
8、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9、清理垃圾时应将垃圾袋扎紧封口,外表面喷洒消毒后置于门口。
10、使用抽油烟机、排风扇时,应全程保持开窗自然通风。
二、管控区
11、管控区内人员应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做到“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12、管控区内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13、管控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门”,如需出门,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做好手卫生。
14、管控区内人员在管控区内活动时应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社交距离,严禁在区域范围内的任何场所进行聚众打牌等聚集性活动。
15、管控区内人员核酸检测时应服从安排,分时分段采样,排队等候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严格保持2米以上距离。
16、收取快递时,尽量不带入室内拆封,拆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外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
17、管控区内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18、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19、居室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
20、管控区内人员在管控期间,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没有水封条件的,在使用后应加盖封堵,或使用硅胶垫、胶带等材料进行封堵。
21、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22、管控期间使用抽油烟机、排风扇时,应全程保持开窗自然通风。
三、防范区
23、防范区内人员应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做到“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24、防范区内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25、防范区内人员尽量做到“两点一线”,不参加聚集聚餐,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6、防范区内人员应积极配合区域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时要服从现场安排,有序排队,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少交谈,检测后应戴好口罩立即离开,回家后做好手卫生。
27、收取快递时,尽量不带入室内拆封,拆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外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
28、防范区内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29、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0、居室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
31、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32、使用抽油烟机、排风扇时,应全程保持开窗自然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