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实践中,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并正式写入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是要准确把握党的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为,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把严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主旨要义是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团结统一、令行禁止。
一是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守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得层层讲“核心”、喊“看齐”,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坚决反对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山头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自由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主义”,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二是要增强党的意识,对党绝对忠诚老实。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党员干部对党忠诚是具体的,体现在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组织、忠诚于党的事业和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各方面。对党忠诚不能靠说大话、喊口号,不能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而是要自觉把讲政治、铸忠诚融入工作和生活,做到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决不搞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三是要坚决反对非组织活动。党章规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求“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严禁在党内搞拉关系、走后门,“拜码头”、“搭天线”,攀高枝、找靠山等非组织活动,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效应,从根本上铲除拉帮结派、投机钻营的空间和土壤。
二、突出强化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主旨要义是要强化组织意识,执行组织原则和制度,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一是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严明党的组织纪律,首要任务就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坚持二者辩证统一,既要充分发扬民主,鼓励讲真话、说实话,营造民主氛围,又要善于正确集中,集中集体智慧作出科学决策,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坚决做到“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领导,坚决服从和执行组织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二是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关系,自觉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牢记党员义务和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向组织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杜绝瞒报、漏报、少报,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其作为增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途径,自觉在组织生活中凝聚党心、锤炼党性、严守党纪。三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履行发展程序。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选用标准、健全选用制度、完善选用政策、规范选用程序,突出把好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好干部选拔出来,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自觉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的廉洁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和执行最严格的廉洁纪律,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严守党的廉洁纪律,主旨要义是要自觉崇廉抵腐,坚持廉洁用权、秉公用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反对任何形式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一是要坚持廉洁用权,杜绝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归根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取不正当利益。腐败行为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公权私用,把权力当作寻租工具和变现机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要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不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二是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内政治生活,严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和社会经济领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党的性质宗旨与商品交换原则格格不入、根本对立,绝不能混淆和掺杂在一起。如果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内生活,就会腐蚀意志薄弱者的灵魂,把权力当成待价而沽的商品,导致潜规则盛行,最终污染整个政治生态,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拒腐蚀、永不沾,严禁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活动,严禁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严禁违规兼职或从业,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来。三是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规定,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挥霍公款。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也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规范,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严禁违规谋取特殊待遇,严禁违规侵占公私财物,严禁违规公款消费。
四、严格遵守群众纪律,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如何保持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最大政治优势、克服脱离群众这个最大危险,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现实挑战。严守党的群众纪律,主旨要义是要一以贯之践行为民宗旨,努力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用铁的纪律保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必须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在感情上亲近人民群众,在工作上为了人民群众,坚决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视人民群众为亲人、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切实把人民主体地位落到实处。二是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严禁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克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民主权利观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事务公开制度,把公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为党和人民事业履职担当
党的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严守党的工作纪律,主旨要义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各项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真正把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为党和人民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
一是要自觉履职尽责,严禁不担当、不作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是最基本的工作纪律。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政绩观,以干事为责、以干事为荣、以干事为乐,自觉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坚持激励保障和从严管理“两手抓”,对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对泄气松劲、敷衍马虎的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一贯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决查处,真正实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二是要坚持求真务实,严禁形式主义。要从思想源头抓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和官本位思想侵蚀,真正把心思用到踏实工作上,把精力用在为民服务上。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问题,健全权责配置体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防止检查考核繁琐重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发挥考核评价对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激励导向作用。三是要严格依规用权,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行使职权,决不能“有权任性”、“用权随性”,不允许违规干预和插手工作职责范围之外的事,特别是禁止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通过严明纪律要求,扎紧制度笼子,切断公共权力的利益链条,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六、严格遵守生活纪律,自觉锤炼共产党人的道德品格
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党章将“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对党员遵守生活纪律提出明确要求。严守党的生活纪律,主旨要义是要在道德品格上有更高标准和要求,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以修身律己,做到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
一是要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党员干部要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利益等问题,从思想上筑牢反对奢靡享乐的防线,真正做到以艰苦朴素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要培养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自觉抵制各类庸俗、低级趣味和不良嗜好,个人爱好要“爱”之有道、“好”之有度,不能被爱好“绑架”,不能为了满足个人爱好搞所谓“雅贿”,进行权钱交易、权物交易。二是要带头遵守公民道德,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党员干部要自觉崇德尚礼,以更高标准约束自己的言行,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时刻保持自省自律的自觉,时时事事处处自我加压、心中有戒,从日常点滴、小事小节做起,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正与邪、苦与乐等关系。三是要自觉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亲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严是爱、宠是害的观念,正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建好家庭,坚决摒弃“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腐朽思想,摆正权力与亲情、家风与党风、小家与大家的关系,严格教育管好家人亲友,防止权力被亲情“绑架”。同时,要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探索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有效方式,构建组织、社会、家庭相互配合、协同发力的监督网络,推动党员干部表里如一、知行合一,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