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非典”期间研究生管理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03-04-29 来源: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非典”期间我校研究生的管理,减少研究生接触病原的机会,在学校已公布的有关研究生教学安排调整方案的基础上,现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研究生导师应主动了解、掌控所指导研究生的健康状况,对有研究生的科研用房(包括校外)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况,并配备专人按时进行消毒,所需消毒液可到校医院保健科领取。
2、 禁止研究生导师派遣研究生出差或离校参加校外有关单位的科研工作;
3、 对于因各种原因已经离校的同学,暂时禁止其返校,返校的时间听候校方正式通知,对于不知情返校者应拒绝其进入实验室,并立即通知校防治非典办公室对其本人进行隔离;
4、 与外单位有合作科研项目的校内导师,应该暂停与校外人员的往来,一律改为网上交流;
5、 原则上暂停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研究生院批准。
恢复正常状态的时间听候校方通知。
研究生院
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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