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校上下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采取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措施,正在同非典型肺炎作坚决斗争。为把中央和市、部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保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政治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这场防治“非典”工作的严峻考验面前,学校党政机关和各学院党政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党员干部要始终站在斗争前列,把保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尽心尽力,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凡在这场特殊斗争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一律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属共产党员的一律开除党籍。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在“非典”防治工作中,必须严格服从防治“非典”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门卫制度,人员凭出入证进入校园。家属区的门卫管理要加大力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执行。
四、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各级领导要按照“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深入一线,服从指挥,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加强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单位要安排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保证日常工作不断线,同时建立起本单位内部的电话联系网,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2、本单位有“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流程对病人进行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学校防治“非典”办公室,并安排轮值的相关工作。在本单位有人员因其他原因不能出勤时,在查明原因后立即报告防治“非典”办公室。防治“非典”办公室电话:62283788。
3、要尽量减少部门人员之间的流动,减少不必要的公文。在特殊时期,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有关工作。鼓励采用电话、传真以及网络等工具完成工作。安排在家观察的人员,除按照医嘱外,要经常利用电话的方式与单位保持联系,处理紧急及日常工作。
4、各单位要服从学校整体工作的安排,保证被抽调人员按要求到位。
5、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互串;禁止各种方式(电话等)的流言和造谣、传谣。
6、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地实事求是地对教职工和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学校办公室
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4月28日
|